台湾海运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 发布时间:2012-03-04 21:04:50

1911年10月10日,革命党人发动辛亥革命,并在隔年阳历元旦于南京建立中华民国,除了继承清朝对中国的统治,也成功结束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政体。建国初期,中华民国延续前代以北京为首都,史称北洋时期;前期曾发生两次帝制复辟事件,后期则沦为北洋军阀相互夺权混战的局面。1925年,以中国国民党为首的国民政府成立并发起北伐,于1928年底大致统一全国,后定都于南京。北伐完成后的十年间,国民政府实施训政,国家建设得到长足发展,但内忧外患仍在,内有地方军阀、中国共产党等武装势力,外有日本觊觎,1937年至1945年间更与日本爆发全面战争,乃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环。1945年对日胜利后,中华民国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及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[参 8],1947年正式实施宪政,并改组中央政府;同时间与中国共产党全面爆发内战,但节节失利,逐渐失去对于原赖以立国的中国大陆领土之统治。中华民国政府最终在1949年底迁往光复不久的台湾,中国共产党则在中国大陆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,形成海峡两岸长期分治及政治对立至今。

政府迁台后,当政的中国国民党为了稳固国内局势,曾长期实施动员戡乱与戒严,冻结宪政体制,导致人民权力不受保障,被称为白色恐怖;1971年退出联合国后,国际地位转趋低落。然而,中华民国以台湾作为“复兴基地”,自1950年代起全力发展经济事业,使中华民国名列亚洲四小龙之一,时称台湾奇迹。1980年代之后,由于国内反对派人士的长期抗争、以及国际情势的改变,中华民国逐步恢复宪政,并展开民主化措施,使国家体制趋向台湾化;与中国大陆的交流,也在同时期逐渐恢复正常。2000年的第二次总统直选由民主进步党胜出,成功实现华人史上首次的政权和平转移,也象征中华民国的自由与民主发展臻于成熟。今日的中华民国,以经济成就与民主改革闻名于国际[参 9][参 10],被认为是新兴国家的代表之一[参 11]。

[编辑]概况
两岸分治前,中华民国全国划分为35省[注 11]、2个地方、1个特别行政区及12个直辖市(其中南京市为首都),领土面积广达1141万8174平方公里[注 11][注 12],外观形状呈一个“秋海棠”形。现今之实际统治领土(法律中称为“自由地区”或“台湾地区”[注 10][参 12])则辖有台湾、福建等2省(已虚级化)及5个直辖市,面积约为36,188平方公里,总人口约2千3百万人,中央政府所在地为台北市[注 2]。中华民国政府至今仍未宣布放弃其原有之中国大陆及外蒙古之主权[注 13],但自2006年起亦不再将上述两地视为领土[参 13]。作为实际统治领土主体的台湾本岛,西部地势低平,山地占全岛2/3,最高峰玉山海拔3,952米。北回归线穿过中南部,将全岛分成热带及副热带的季风气候,七月至九月常有台风过境。

政治施行自由民主制,政府体制则为特有的五权分立制度。原于1946年制定的宪法在1990年代后经七次修正,以适用于当前社会环境。经济以服务业与制造业为主,出口以电脑与电子产业为大宗,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大陆与香港、美国及日本。外交方面,目前并未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[参 14],仅与23国建有正式邦交,而与其他国家维持半官方关系[参 15][参 16],并参与部分国际组织。

两岸关系方面,在政治上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持“一个中国”政策及台湾统独问题而仍有纠纷,且因海峡两岸均互不承认对方国家地位,在国际间常发生外交冲突。自1987年解严以来,两岸在经济及文化上之交流日趋频繁,现在除达成三通外、亦签署双边经济协议;目前两岸政府在国际场合上仍生涉及主权之冲突,且无签署任何停战协定,但双方大致维持和平状态,以期促进双边持续发展与繁荣。

[编辑]称谓
清光绪三十三年(西元1907年),杨度在日本东京《中国新报》发表《金铁主义说》,主张保皇和君主立宪论。主张反清革命的章炳麟在同年7月5日的东京《民报》上发表《中华民国解》加以反驳。据章炳麟考证,汉族自西来,定居雍、梁二州(均在今陕西境内)。雍州之地东南至于华阴而止,梁州之地东北至于华阳而止,就华山以定限,名其国土曰“华”,此为“华民”或“华人”一词之由来。发源于梁州的汉江,古称“汉水”、“夏水”、“漾”、“沔”,流经陕西“汉中郡”,是刘邦受西楚册封之地,日后汉朝名号之缘起。因此“华人”、“汉人”、“华夏”的名号都来自汉族最早的定居地雍、梁二州。至于“中”字,则无特别意义,仅指地理位置居中,在邻国历史上如印度、日本,也都有以“中国”命名本国境内位置居中之地理区域的例子。此为“中华民国”名号之由来。

中华民国自建国以来,视己为中国正统之传承者,建国以来简称为“中国”,在外交上亦以“华”自称[参 17]。但自1949年退守台湾后,国际社会称为“国府中国”、“自由中国”或“民主中国”,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为“红色中国”或“共产中国”[参 18] 以示区别。越战后[来源请求]逐渐以“台湾”简称中华民国[参 19]。1971年,中华民国拥有的联合国中国代表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,“中国”逐渐成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呼。美国在1979年与中华民国断交前,也逐渐以“中国”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[参 20],断交前夕则以“台湾”简称中华民国。

今日,“台湾”(Taiwan)成为中华民国在国际上的主要称呼,有时亦以当前首都“台北”(Taipei)代称。在国际奥会、亚太经合会、世界卫生大会等不限主权国家身分参与的国际组织中,中华民国使用的名称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“一个中国”的政治主张,其会员名称改为“中华台北”(Chinese Taipei);在世界贸易组织中,则另以“台湾、澎湖、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”名称登记为会员[参 21]。而在中华民国国内的政坛与民间上,因着1990年代以后对中华民族认同逐渐淡化、以及台湾主体意识的崛起,也常以“台湾”作为国家之通称[参 22]。